十七世纪初的法国并不是一个孱弱的王朝,红衣主教黎塞留在他的政治生涯中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围剿拉罗舍尔的成功使他的权势增长到不可思议的高度。人民钦佩他铁血的同时,却又憎恨国王的懦弱。
巴黎是一个能让人感受快活的地方,如果没有人人闻之色变的巴士底狱存在,那么这一切都是美丽而生动的,酒馆里的葡萄酒引诱的不仅仅是火枪手、禁卫军们,还要包括他们的情妇,多情的公爵夫人们在教堂做完弥撒后,顺手接过偷偷躲在教堂后面的大兵们饱含深意的葡萄酒,随他们登上马车在无人知道的庄园里颠鸾倒凤。
这种事在当时的巴黎,完完全全是不受到任何道德指责的。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们需要钱来花天酒地,出人头地;而夫人们靠着年轻力壮的情夫来获得欢愉,她们拿着丈夫的钱来供养情人,又祈求浪子能够将心系在她们身上。
大概是在一个初夏的下午,巴黎某条街道的酒馆门前像是发生了火枪手决斗的事件,人们端着酒杯为两位生死仇敌喝彩——他们对于决斗的看法一定会比对红衣主教要来的多。热烘烘的天气无端生出燥热,两位对手的战斗已经升级成白热化。
走近一瞧,被剑尖逼到人群中的年轻男人个子高挑,身材十分结实,栗色的卷发不羁地在空气中摇晃,为躲避敌人的攻击不断躲闪,真难为他的个头能够做出相当复杂的动作。他穿着贵族的衣服,鲜红的披肩上镶嵌着数颗闪亮的钻石坠子,随着动作在阳光下晃荡,折射出耀目的光彩。面对敌人的攻击,他显得游刃有余,闲庭信步一般避让,他的剑一直谨慎地挂在腰间,似乎正等待时机。
一旦长剑出鞘,必要见血。
他叫奥古斯都,十六岁就破格被录取进入火枪队,直接成为国王冕下的亲卫队成员,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来历,也没有人能够说得清他的真名是是什么。大家都称呼他为奥古斯都,将他看做除了火枪队队长以外,最出色的火枪手。
不光是他的战斗力,他的情妇更是遍布巴黎上层社会,上至公爵夫人,下至酒馆的女儿,只要奥古斯都愿意和女人聊上一句,前仆后继的钱袋子就发了疯一般丢在他身上。他为何如此惹人喜爱?似乎和他的外貌分不开,还有他比大贵族更要绅士的行为分不开,您瞧,奥古斯都面对这个不速之客的明杀都如此从容,并且始终不曾拔剑。
“亲爱的,我想我并没有招惹您的夫人——你如此轻蔑于我,连战书也不递上一封,就要与我决斗,是否不太礼貌?可爱的士兵?”他一步跳出一米开外,伸手扶起一位惊慌失措的老妇人,还要用亲切迷人的嗓音问候她,“夫人,我代这位无礼的先生向您道歉。您还好么?嘿!亲爱的,一位绅士可不能这么对待扶起老人家的男人。”奥古斯都有些恼怒,他避过一剑,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发散出的威严竟让对方停下脚步,与他僵持着。
这位男性看样子有三十出头,他的紧身短上衣崩落几粒扣子,露出浓密的胸毛。长长的鼻子像是圣母院的钟楼,又高又挺拔,他看上去正处在暴怒的阶段,只想着要一剑刺死这位花名在外的火枪手,送他去见上帝。
“现在,拔剑——立马和我决斗!奥古斯都,你要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他说话丝毫不客气,能通过他的服饰来判断他是位贵族,并且是位地位不低的大贵族。只是,什么样的贵族能够当街做出要决斗的冲动行为?莫不是奥古斯都真的在某时某刻调戏了对方的妻子。
年轻人才二十有三,他可不想被这个男人一剑刺中肚子,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去。他绞尽脑汁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做过了什么招惹上一位可能是勋爵的人物。他昨天当完职回来,就摸进了相好贝尔特夫人的房间——她是一位风流的美丽女人,丈夫在诉讼行业十分有名——他从没有见过这位公爵夫人的丈夫——或许这就是原由。
不论他是公爵还是亲王,花花公子奥古斯都可不会在人前表现出他的惧怕。他微笑着走近男人,他的左手摸着剑鞘,他的语气十分轻佻:“您是贝尔特先生?我想,我们需要一个更加安静的——只有你我的地方来决斗。”
这个称呼让贝尔特的怒火更甚,他赌上名誉发誓,一定要让奥古斯都受到惩戒,让他知晓摸进别人家中偷香窃玉是件该死的举动。贝尔特被愤怒冲昏头脑,他引以为傲的冷静在遇到老婆的情夫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事实上,他愤怒的可不仅仅是奥古斯都和他的妻子有染,还有一些不能明说的理由。这理由促使他一定要找到这个火枪手,向他下挑战书。
“你说选在哪儿?”贝尔特只好收起剑,一派镇定,和刚刚那个越过来就要刺他心口的疯狂模样完全不同,熟悉的人都明白,他越是冷静,就越是生气。
奥古斯都思索着一定要找到一个打不过就跑的地方,通过刚刚的剑术交锋,他发现贝尔特不愧是一名绅士,他虽说招招致命,但是出剑的速度明显不快,只是在逼迫他拔剑相向,因此奥古斯都始终能摆出一副游刃有余的姿态,他知道对方的剑术绝对不在自己之下,更何况从贝尔特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是抱着必须杀死奥古斯都